男孩女孩取名需知的禁忌

名字裡面也隱藏許多學問,好的名字會給你帶來好遠,壞的則會黴運纏身,下面跟大家分析下哪些字是名字中的禁忌。

  1、忌用“醜陋”字起名

  “醜陋”是“精美”的對立面,我們要起的是“美名”,當然要忌用表達“醜陋”意思的字詞。由於不科學、不文明的陳規陋習和落後意識的影響,用“醜陋”字取名,在我國由來已久,並且流傳至今,這是需要認真革除的。用“醜陋”字取名, 例如牛牢、樊籬。樊籬指鳥籠子,比喻不自由的境地。

  2、忌用“凶壞”字起名

  凡是表現“兇惡”而又對人類有害的東西,都應歸於“凶”“壞”的範疇。“凶”與“壞”是人們的冤家對頭,我們應當千方百計剷除它,戰勝它。用這類字詞命名,是違背人閃的意願的,是一種悖謬行為,應當終止。

  例如李動夫、洪水、烏雲、黃天等。這類名字,有的是“洪水”、“猛獸”,威脅著人們的生命與安全,是人類的大敵。

  3、忌用“惡劣”字起名

  這裡的“惡劣”字包括兩層意思,一是指品行方面的,二是指造成“惡劣”後果的。用這兩種意思起名,都會給正直、善良的人們造成反叛感,因而是不可取的。如豎刁、刁協(邪)、唐狡、狂狡、熊疑、趙奢、田橫、吳賤安、李混子等。

  4、忌用“嫌疑”字起名

  所謂“嫌疑”字,是指人們特別敏感的一些字,烏龜、王八、禿、驢、醋、酸、臭、綠巾等。名字中直接用這類字的幾乎沒有,但是諧音轉化成這類字的偶爾仍有出現,這也是應當避免的。如吳(烏)金貴(龜)、王霸(八)、業、呂(綠)金(巾)榮、項尚(上)圖(禿)、班這侶(驢)等。

  5、忌用“傷殘”字起名

  身體受了傷或留下了殘疾,是痛苦的事情。用‘傷殘’的貴症起名,等於揭人的傷疤,這樣做是不道德的。如果以傷殘字起名,呼喚者與主人都會產生不愉快的感覺。 但是,用傷殘字取名的現象卻古今皆有。戰國著名軍事家孫臏原名孫賓,因受刑去掉了膝蓋骨(即臏骨,也寫作賓骨),後改名為孫臏。

  6、忌用“賺人”字起名

  所謂“賺人”,即指賺人的便宜。名字是用來呼喚 的,有些詞語用作名字,甲呼喚,乙應答,在一呼一應中乙就賺了甲的便宜。這樣就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或者造成心理障礙,影響正確的社會交往,取名時應回避這類詞語。

  容易千成“賺人”效果的詞語主要有兩類,一類是用於尊長的秒謂詞,如父、叔、公、公、老、伯、祖、宗、姑、娘、母、奶、婆等。用這些詞不達意命名的如家父、文叔、誠伯、史翁、記公、阿老、鄭光祖、列宗、李發姑、張玉娘、雲四婆等。這些名字,如果呼應,就有“賺人”之嫌。另一類是用於表示官銜、職稱及尊稱的詞語,如相(丞相)、尹、令、公、侯、總理、部長 、科長、師長、連長、政委、教授、高工、專家、明星、經理、先生等。

  7、忌用“貶義”詞起名

  前面說過,名字應當音、義、形兼美。用“貶義”詞取名,不符合“義美”的要求,因而應當忌用。但是,從古到今,用“貶義”詞起名的現象層出不窮,這是應當引起注意的。

  讓我們先看一下用“貶義”詞起名的典型例子:希卑、慎潰、冀缺、孟陋 百家奴、唐士恥、鄭扒才、張落魄、閣大肥、嚴怪愚等,這些名字的“貶義”鮮明,一望而知,不必解釋。還有一類是需要略加評點的,如史(失)策、胡篤(糊塗)、

  8、忌用“狂妄”字起名

  起名用字不能太狂妄,太放肆。因為狂妄、放肆是缺乏修養的表現,它不僅是一種自我暴露,而且也是對他人的不敬,容易引起反感。古代用“狂妄”字取名的如強梁、霸王、天皇、張元勳、李存霸、史萬歲、孫萬壽、阮萬齡等;現代用“狂妄”字起名的有振球、冠球、冠雄、馭寰、震球、震寰、震宇、人傑、冠英、天寶 所以,名字不要以狂妄、放肆為“美”,那實際上是一種“丑”,這就是取名忌用“狂妄”字的道理。

  9、忌用“粗野”字起名

  粗與細是相對的,野與文是相對的。所謂“粗野”字就是粗糙的未經加工的帶有原始味道的字詞。美的名字應當是一件精緻玲瓏的藝術品,“粗野”是與它格格不入的。用“粗野”字起名有兩面三刀種主要表現:一是用詞粗魯、俗氣、未經加工。如狗蛋、野貓、牛仔、石頭、黑孩、毛妹等。這些大多是乳名,有的又用作大名。二是雖作了一定的文字加工,但是詞間仍流露出一種野氣,給人冥頑不訓的印記。如雷公、雍糾、胡泥、栗腹、同蹄、裴鰳、類犴、玄囂、劉殺鬼、武大烈、于雷娃、任毛小、閃震電、劉黑枷、何恃氣等。

  10、忌用“繞口”字起名

  有些名字讀起來費勁、聽起來吃力,弄不好就會讀錯、聽錯。原因何在?取名用字拗口,幾乎成了“繞口令”。如令州鳩、沈既濟、孫州仇、夏亞一、金鏡清、周嘯潮、胡富芬、耿精忠、薑嘉鏘、張昌商、陳真仁、胡楚父、陳雲林、呂勵芝、傅築夫等。

  11不用“繁難”字起名

  “繁”字是指筆劃多結構複雜的字,這樣的字寫起來麻煩又不好看。所以名字中繁字多了就會造成黑白失調、黑糊糊的一片,透不過氣來,令人產生憋悶感。“難”字是指不易認讀的字,也是不常用的字。這樣的字一般人不認識,既不會讀,也不理解它的它的意思。用這種字起名字,就會影響交流,妨礙名字正常功能的發揮。即使名字具有藝術性和趣味性在不識不懂的多數人面前,只能是一個文字符號,甚至造成笑話,產生誤會,帶來不應有的損失。所以,起名字要用常用字,不要用“繁難”的字。

  12、忌用“怪僻”字起名

  “怪僻”字比“繁難”字更少見,因而更難認識和理解。所謂“怪”,即罕見為怪;罕見便不認識。所謂“僻”,即不常遇到,人跡罕至;不常遇到也望洋興嘆認識。“怪僻”字是離開字典大家都不認識的字,用這樣的字起名字的確是有故意找麻煩的意味,這咱做法自然會受到多數人的反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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